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四十二期
作者:佚名 来源:省工商联宣传办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4日
四川广元市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派出139名指导员,充分发挥其宣讲员、信息员、服务员、督导员作用,切实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当好“宣讲员”。139名非公经济组织指导员深入第三批参学党组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员工和业主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科学发展意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党同心、依法经营、科学发展。截止目前,制作板报304期,作辅导报告608次,收看学习实践活动等相关专题片152次。
——当好“信息员”。各位指导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熟悉掌握所联系非公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向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员工、业主传达上级精神和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征求业主、党员、员工、服务对象的意见、要求和建议260条,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非公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有特色、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朝天区海螺水泥公司开展的“我为海螺发展献计策”讨论、员工技能比赛等活动,在全市非公经济组织中广泛推广。
——当好“服务员”。指导员紧紧围绕非公经济组织中心任务,帮助非公经济人士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对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式,提出带有预见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企业、职工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176个;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维护非公经济组织和谐稳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181个;充分发挥企业、政府联络员作用,帮助企业协调、理顺与21个管理执法部门的关系问题,排除干扰,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当好“督导员”。指导员实行先培训再上岗,并全程参与、具体指导、督促落实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积极帮助非公经济人士根据自身行业、党员特点,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实践载体和方式方法,防止活动主题“一个调”、学习培训“一锅煮”、活动要求“一个样”、督办检查“一把尺”等现象,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指导员与市委巡回检查组、系统(行业)指导小组密切联系、相互配合,真正实现了“点面结合抓督查,条块结合抓指导”,确保了指导检查“全覆盖”,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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