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帮助会员企业准确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使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下共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007年12月20日,四川省工商联举办了《劳动合同法》讲座。仁和集团、康弘集团、科伦集团、海特集团、四川天闻律师事务所等直属会员企业、省工商联文化产业商会、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娱乐行业协会等行业商会(协会)近200人参与了学习。
四川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省政府普法讲师团讲师、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许胜利凭借多年法学知识的积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以深入浅出的语言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理、立法宗旨、调整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与变更、解除与终止、试用期制度、商业秘密与竞业限制、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金等相关内容作了精辟的讲解,谆谆告诫企业一定要按《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行为,一是企业要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二是企业要建立健全制度;三是企业通过妥善调整劳动关系,形成企业新的竞争能力。
此次讲座设置了一小时的互动交流时间,为参会企业答疑。参会企业热情很高,对这部关系企业和员工切身利益的法律非常关注,踊跃举手提问,使原定一小时的互动交流时间延长至一个半小时。许老师就企业代表提出的“如果员工被解聘,企业是否应该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金?”、“怎样避免劳资纠纷?”、“关于签劳务合同的规定”、“劳务合同与聘用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联系与区别”、“工商联行业商会(同业公会)签署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参会人数多,各直属会员企业、行业商会(协会)、中介机构等近200人参加;二是提问广泛,涉及《劳动合同法》的方方面面;三是答疑时间长,为企业解决了对该部法律理解上的困惑。通过讲座,企业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法律。该法对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企业表示将按《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行为,避免或减少各种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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