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到四川来,主要是就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情况,特别是灾后民营企业恢复重建、工商联如何在灾后重建中发挥作用问题进行调研。四川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精心安排,使我们实地查看了都江堰、汶川、青川、北川等灾区和部分受灾的民营企业,与当地党政领导和民营企业负责人认真研究灾后重建的有关问题,对灾区的直观认识更加深刻,也引发了对很多问题的深入思考。调研期间,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介绍了全省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情况,提出了全国工商联如何更好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建议。刚才,受灾民营企业代表、行业商会代表、省市工商联和省委统战部领导先后从不同角度概括介绍了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基本情况,也提出了一些建议。我们对此要认真分析研究,明确重点,以实际行动切实为帮助灾区重建履行应尽的责任。
此次汶川地震灾区面积大、涉及人口多、损毁严重,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难度巨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迅速决策、正确领导,四川省委、省政府周密组织、科学调度,使抗震救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面对这场特大灾害,民营企业参与抗震救灾的热情空前高涨,各地民营企业捐款捐物数量之大、范围之广、行动之快,创历次救援之最。更难能可贵的是,灾区民营企业面对地震造成的严重损失,不等不靠、迎难而上,在全力组织自救、及时排除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的同时,主动组织救援队第一时间到达最需要的地方救人抢险,体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强烈爱国热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救援工作告一段落后,灾区民营企业又继续以高昂的斗志、不屈不挠的精神,抢运物资、抢修设备,积极恢复生产。据了解,目前四川已有70%以上的受灾企业全部或部分恢复了生产。灾区民营企业在困境面前,“舍小家顾大家”、“自救、自立、自强”的高尚境界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精神风貌。
地震发生后,各级工商联组织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抗震救灾之中,急灾区人民之所急,想灾区人民之所想,帮灾区人民之所需,迅速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民营企业积极有序地参与抗震救灾。四川省工商联更是一马当先,一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救灾的组织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联的优势和特点,慰问受灾会员企业、组织救灾突击队、募集运送救灾物资、帮助企业自救、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牵线搭桥,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抗震救灾斗争正在转入恢复重建阶段,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帮助灾区民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不仅有利于灾区经济的恢复和灾民的就业安置,更有利于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力做好灾区民营企业恢复重建工作。
一、灾后恢复重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灾后恢复重建绝不是简单的复原,而要通过重建走上科学发展之路。千万不能就事论事,不能孤立、对立地看问题。恩格斯说过,“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中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一场大灾难,见证了中华民族空前的团结和凝聚力,也给我们很多启示和沉思。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繁重的任务,而且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如果说地震救援考验的是我们民营企业的爱心与道义,那么灾后恢复重建则将考验我们企业的能力与责任。灾后恢复重建,既是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高自身素质、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机遇,是工商联发挥作用、锻炼队伍、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的实践考验。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参与到灾后恢复重建中来。
受灾民营企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科学重建。要结合政府城乡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因地制宜,制定规划。要抓紧产业恢复与发展,以市场经济的思路,推进产业合作和升级,用好用足国家灾后重建优惠政策,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恢复原来的生产能力及状态。要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当地实际的项目为载体,将企业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寻求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正确分析灾后经济形势和市场的变化,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和就业需要,合理选择或原地重建、或异地迁建、或关停并转。例如,过去部分受灾地区存在着工厂选址不合理,一些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重,一些地区的工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尖锐等问题,就可以利用这次重建机会进行调整。对于那些工艺设备较为落后的企业,应当按照标准,争取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对于那些高耗能、高污染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安全生产要求的落后产能,应当坚决地关停并转,从更高的层次上展现我们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希望我们四川的受灾企业能够在震灾的血与泪中得到锤炼,在抗灾的疼与爱中重获新生。
二、发扬自力更生精神,抢抓灾后发展机遇
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造血与输血的关系,输血不是简单的救济,而是注重灾区产业发展,提高灾民生存能力,逐步具备造血功能,才能在灾难后重生;二是自建与援建的关系,提倡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和利用外援;三是援建与代建的关系,援建必须尊重实际、尊重规律,更要充分尊重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群众意愿,形成合力,实现共建。
各地受灾企业不仅要能够“自救”,更要敢于“自立”,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工业企业要抓紧清理厂房,排除险情,检修设备,安抚员工,尽快恢复生产或部分恢复生产,一些生产设施设备基本损毁并处于地震断裂带的企业,要尽早考虑异地重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尽快恢复基地建设,抢修基础设施,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商贸流通企业要尽快恢复灾区商业网点,切实保障灾区重要商品供应,维护灾区正常的市场秩序,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急需的基本生活服务;旅游企业要根据旅游基础设施、接待设施的恢复程度,分批启动旅游接待,强化旅游安全保障措施,逐步恢复旅游市场。
在“自救”、“自立”基础上,灾区民营企业更要追求“自强”,将解决当前困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积极开展行业内及省际间的联合与合作,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生产进度,增加企业效益,加快企业发展。希望灾区民营企业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组织力量尽快恢复生产,有部分生产能力的先部分恢复生产,不要等条件完全具备再恢复生产;坚持做好安全生产,做好受伤致残员工的安抚,稳定员工情绪,与员工风雨同舟、共度难关;充分利用工商联的组织网络平台,切实发挥行业商会的作用,加强行业内和区域间的联合与互助,积极拓展业务,寻求发展机遇;对灾区紧缺、市场有需求的产品,要开足马力生产,为灾区生产生活尽可能提供充足的物资保证。
三、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的积极作用
各级工商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在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中,一定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尽工商联之能,倾工商联之力,以“造血”帮扶为主,以公益捐助为辅,帮助灾区民营企业重建、复苏和振兴,全力以赴促进灾区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自灾情发生后,全国工商联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迅速作出部署,下发了《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工商联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做出了《全国工商联十届一次常委会议关于积极参加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决议》;召开了工商联系统抗震救灾对口支援专题座谈会和行业商会灾后重建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省际间、行业内的对口支援;建立健全了灾后重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全国工商联善款使用审批管理规定》,对一些指定捐赠项目开展前期联系和跟踪确认。目前,各省、区、市工商联和各行业商会都在主动联系对口支援的重灾区县或相关行业组织,积极开展灾后重建的对接工作。
下一阶段,全国工商联将进一步开展灾区企业帮扶调研,主动争取政策,搭建项目平台,做好跟踪服务,进行定点帮扶,加强宣传表彰,更好地引导和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灾后重建中来。下半年,全国工商联将组织“行业商会灾区考察行”活动,并充分利用10月份“西博会”这一平台,举办“民营企业灾区发展论坛”。一是推动产业合作,组织协调有经济实力、有投资需求、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与灾区民营企业进行项目对接,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灾区重建;二是推动劳务经济,灾区与用工企业共建劳务输出输入基地,组织灾区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促进灾区扩大就业。
灾区各级工商联组织也要继续发扬前一阶段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积极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灾后恢复生产,引导受灾企业根据当地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土地节约使用和环境综合治理。要从多角度、多渠道重点帮扶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关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成长性良好、能够充分吸纳劳动力的中小企业,促进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在这方面,我们没有条件可谈,没有价钱可讲,没有折扣可打。我们多尽点心,国家就少操点心。
一要促进形成一视同仁的政策并推动落实。要及时了解地方政府灾后重建的整体规划,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受灾民营企业的状况和需求,分类汇总上报企业提出的政策建议,争取国家更多的政策支持,使灾区民营企业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政府的统筹规划。要主动上门,深入走访,调查掌握受灾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深入学习研究政策,向受灾企业宣传政府的各项灾后重建政策,帮助企业学好、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在复产中遇到的难题,支持企业和在建项目尽快复产复工。目前,国务院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十分重视,先后下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及时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各项政策进行规范,为灾区企业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国家有关部门、四川省已经或将要出台一些具体实施意见,在土地、税收、金融、财政等方面都有优惠政策。我们各级工商联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受灾企业协调落实好这些政策,维护受灾民营企业的利益,促进灾区民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工商联还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与各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发改委、招商局、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配合工作机制,为灾区民营企业在企业重建、恢复生产、财税金融、项目对接、资源调配、土地使用、员工安置及抚恤资助等方面争取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不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重建环境。例如,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对受灾企业进行损失核实和企业能力评估,协调银行对因地震造成的贷款延期、利息滞纳、无力偿还贷款的企业,采取对贷款实施核销、减免、延期等政策;对具备自我恢复能力、有良好发展潜力或对当地民生、就业作用明显的企业,虽然暂时困难,也尽快发放新的恢复重建贷款,放宽抵押条件等,使其能迅速恢复自我发展能力。就相关政策问题,全国工商联已通过中央统战部向中央报送了对灾后重建建议的报告。希望各地特别是灾区工商联在这方面也要做出相应的努力。
二要牵线搭桥,推动合作。要建立重点企业帮扶制度,将一些社会影响大、员工数量多、受灾较严重、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密切关注,广泛组织各方力量实行重点帮扶、跟踪服务,确保帮扶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网络优势,加强与其他省、市工商联和行业商会的联系,按照支援省市的统一安排和灾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全力做好对口支援联系和促进工作,为灾区民营企业恢复重建搭建项目合作平台。各地工商联和行业商会、会员企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区企业在产业转移、异地重建、技术指导、人才交流、商务信息等多方面搭建合作平台,动员更多的民营企业在政府统一规划下,按照“义利兼顾、互利共赢”的原则,采取投资、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灾后重建。
三要加强总结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前一段时间,全国工商联积极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对民营企业抗震救灾的感人事迹和重大贡献进行了宣传报道。今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民营企业和工商联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成绩与经验,充分利用社会主流媒体,及时、生动、有效地宣传民营企业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典型人物,在适当的时候对表现突出的工商联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鼓励他们参与抗震救灾的积极性,努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灾后重建,责任重大;经济发展,事关全局。恩格斯曾经说过,“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我们要继续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并把这一精神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重建家园的坚强意志,转化为加快恢复生产、重新发展壮大的实际行动,为灾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