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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开展为台湾“莫拉克”台风受灾同胞捐款活动的通知

省工商联各副主席(商会各副会长)、常委、执委,各市(州)工商联、会员企业:
 
 
今年8月7日“莫拉克”台风在台湾花莲市沿海登陆,最大风力达13级。截至8月14日,台湾在“莫拉克”台风中遇难人数已超过500人。风灾造成台湾7000多人无家可归,财产损失逾新台币500亿元。连日来,中共中央台办、海协会、全国台联及社会各界纷纷伸手援助,踊跃捐款。在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在捐赠活动中带头捐款援助救灾。所有这些,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和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工商联决定在全省各级工商联干部和广大民营企业中开展为台湾同胞捐款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安排,精心组织。本着自愿捐款,不搞摊派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为台湾灾区同胞献爱心的捐款活动,各级领导要做出表率,带头参加捐赠活动。
二、本次捐赠活动从8月18日启动,持续时间为一个月。此次捐赠活动只接受现金,不接收物资。
三、各单位要及时公布捐赠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救灾捐赠款专款专用。所捐款额请与当地红十字会联系汇款事宜。
(省红十字会救灾募捐专用账户:四川省红十字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滨江支行账号:440 220 400 902 490 5774)
四、各单位和个人捐款的收据复印件,由各市(州)工商联收集报省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的捐款凭据,直接报送省工商联社会服务办)。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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